一般納稅人轉登記小規模納稅人溫馨提示
日期:
2023-08-22
瀏覽次數:
76
一般納稅人轉登記小規模納稅人溫馨提示
尊敬的納稅人:
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)第六條有關“一般納稅人符合以下條件的,在2020年12月31日前,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: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(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)或者連續4個季度(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)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”規定,目前北京市電子稅務局相關功能已開放,您可登陸相關模塊申請辦理業務。
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
2020年4月29日
2023-08-22
2023-08-22
2023-08-22
2023-08-22
2023-08-22
2023-08-22